关于对曹操地下运兵道景区商户经营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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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各子公司:
2018年12月5日和20日,集团纪委收到关于曹操地下运兵道景区商户经营问题的投诉和实名举报。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基本属实。2018年12月19日上午,曹操地下运兵道景区1号商户和2号商户因不正当竞争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给景区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现对该两起事件作出如下处理:
一、药都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冯兵因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致使商户长期不按规定区域、范围经营,严重影响景区形象和经营秩序,责令限期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按照《亳州旅游景区商铺管理条理》第二项第十六条“商户行为对景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公司可作出无偿解除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定,责令药都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冯兵按照合同规定解除1号商户和2号商户合同,加强商户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亳州餐天地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武兵对公司公物管理不善,随意长时间外借公司物品,间接扰乱药都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对商铺的管理,责令限期3个工作日内收回借出的物品,规范公物管理。
三、曹操运兵道景区负责人李少雄对景区管理不到位,责令限期3个工作日内对商户占用景区房屋进行清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四、亳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梁莉莉家属(2号商铺)在运兵道经营期间长期占用公司资源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私自扩大经营区域、增设遮阳伞,扰乱药都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对商户的管理和景区正常秩序,给景区和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集团纪委根据投诉和实名举报内容决定对梁莉莉进行立案,并对其本人进行约谈。
五、运兵道景区1号商户和2号商户因不正当竞争发生肢体冲突,由公安机关另行处理。
责令有关责任人按期整改落实,集团纪检监察室将动态跟踪整改结果。望各部(室)、各子公司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中共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