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亳州北游客集散服务中心2#楼亳州之窗商户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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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亳州北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由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总投资2亿元,项目地理位置位于亳州北外环与105国道交叉口东南侧,共五栋主体建筑,集科技研学基地、高档住宿、大型餐饮、亳州之窗特色商品展区等功能区于一体。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作为亳州旅游面向广大来亳游客的窗口、树立亳州旅游形象,主要功能为游客集散中心、餐饮服务中心、住宿服务中心、科技研学基地、亳州特色商品展示。
(二)2#楼简介:
亳州北游客集散服务中心2#楼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该栋楼规划为亳州之窗特色商品展区,集亳州特色商品展示经营、亳州非遗文化商品展示经营等功能于一体。
二、商户运营合作管理办法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招商商铺23处,分布在亳州北游客集散服务中心2#楼亳州之窗一、二层,每个招商商铺面积50~200平方米。
(二)经营范围:
各类亳州特色商品、非遗文化产品、文创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特色旅游纪念品等。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合同内容为准。
(三)招商方式:
1.本次招商实行申请招商入驻方式,通过评估申请人的经营产品品质、运营能力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对于品牌实力强、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
2.本次招商合作期限:1年,合作到期后,对于品牌实力强、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继续合作。本次招商合作期限内商铺租聘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免。
(四)招商时间:2019年8月9号—2019年9月10号为招商时间段,2019年9月10号—2019年9月20号为商户准备阶段,2019年10月1号亳州之窗开始接待游客运营。
(五)有关要求:
1.入驻商户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
2.商户内部装饰由商户个人负责,设计方案须经招商部门审核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商铺外观等硬装。
3.经营商户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
4.商户在合作期间内若因个人原因损坏亳州之窗内公共财物,需个人自费修复或按原价进行赔偿。
5.凡有意向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并携带商品照片、品牌宣传册、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到指定地点咨询报名。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韩高岭
联系方式:手机 17756788765;微信同号。
附件:1.项目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