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春节期间旅游数据信息报送不及时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11-28
来源:
作者:
通报
各部(室)、各子公司:
2月21日下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薛冰主持召开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总结座谈会,会议要求文旅公司市场营销部须于2月22日上午10点前完成春节期间旅游接待人次、综合收入等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并报送至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的时间为2月22日上午11点40分,未按要求时限完成工作任务,旅游数据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了不良影响。经研究,现对有关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文旅公司总经理李晓燕、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经理芮瑞通报批评。
(二)责令文旅公司将市场营销部具办人员吴封调离现工作岗位。
望各部(室)、各子公司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