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拥城景区小吃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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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区位
林拥城景区小吃屋,位于景区综合停车场西侧,凤仪门游客服务中心南侧,区域面积约1400㎡,共有小吃屋19座,现招租16座。
二、招商内容
(一)小吃屋基础参数
林拥城景区小吃屋占地约4-6㎡,用电齐全。
(二)经营业态
小吃屋许可经营业态包含:亳州特色小吃、养生餐点、特色西式快餐、水果鲜切、奶茶冲调饮品、零食饮料等。不得出现明火经营。
三、招商流程
(一)招商方式
社会公开招租,通过房租竞价的方式选择小吃屋经营商户;
(二)竞价须知
1.各经营商户须在本公告有效期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于公告指定报名点报名登记,并签署竞价承诺书。
2.本次小吃屋竞价招租,报名同一家小吃屋的商户,实行有底价的公开竞价,小吃屋经营权由报价最高者竞得。小吃屋竞价底价:800元/月。
3.竞价成功的商户,于3个工作日内至亳州市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签署合同,并于5日内交纳全年小吃屋租金及押金,获得小吃屋经营权。逾期2日未签署合同或未缴纳小吃屋租金及押金视为自动放弃。
押金收取标准:小吃屋3个月租金。
4.竞价过程中如出现恶性竞价,串通竞租现象,一经发现将现场取消竞价资格。
5.竞价结束后,如有小吃屋未租赁。未竞得小吃屋的报名商户可参与二次竞价,直至小吃屋全部租赁完为止。如无人竞价,未租赁小吃屋由景区收回,用于后期租赁。
6.租赁小吃屋,租期1年,租赁期满后退还押金。如在经营期内出现拖欠电费、卫生管理等费用或小吃屋损坏(包括外观)等现象,其所涉及的费用均从押金内扣除。
卫生管理费收取标准:200元/月;(每月向景区支付)
电费取费标准:1.13元/度(每月向景区支付)
7.本次招租各商户仅限参与1间小吃屋租赁竞价。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经营商户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复印件一式两份)
1.自然人身份证
2.健康证
3.报名者行业从业经历及经营业绩介绍
4.经营内容介绍图文
5.登记林拥城小吃屋商户报名表
6.现场签署竞价承诺书
四、经营要求
1.所有参与景区商业经营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景区招商管理制度,服从景区统一管理,所有商业项目必须由景区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不得妨碍、影响景区管理与运作,一切以服务游客为目的,实现共赢。
2.商户必须在景区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按期开业。
3.为保持街道统一风格,小吃屋外部结构不容许大范围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承租方按原状修复;无法修复或不予修复的,景区无偿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并按原价赔偿。
4.小吃屋内部装饰由经营租户负责,外部招牌、幌子由景区统一设计制作。
5.商户经营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统一佩戴餐饮厨师帽、白色围裙、佩戴塑料口罩、套袖。
6.小吃屋经营租户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禁止私搭乱建。
五、报名时间
(一)招商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不办理报名);
(二)报名登记地址:
1.亳州市建安文化广场2楼亳州市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3室,运营发展部。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 5599 8775
2.亳州市华佗大道与亳芜大道交叉口,林拥城景区1号门游客服务中心,景区管理员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 5678 5681
六、其他
景区不组织商户统一考察,请各意向商户自行考察。
亳州市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