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林拥城动物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3
来源:
亳州林拥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
蒋经理
项目编号:HZB20260031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亳州林拥城动物园项目EPC总承包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人:亳州林拥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亳州林拥城动物园项目EPC总承包,位于林拥城景区1号门东侧,项目总面积约750亩,按照步行、车行两种游览方式,规划草食区、猛兽区、萌宠区、马戏表演区等区域。规划建设内容为动物笼舍、剧场、动物活动场地、服务用房、道路广场、水电管网、景观绿化等。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内容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勘察设计部分: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及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勘察、规划方案编制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项目建设期的相关设计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设计须符合相关建设内容、功能规划、技术规范及标准等要求。
施工部分: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采购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勘察设计费等。
注:最终设计内容以招标人需求为准,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参照最终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预算约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800万元,勘察设计费用约200万元。勘察设计部分费率控制价100%,勘察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00%;施工部分费率控制价 100%,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报价均按费率报价。
合同价=经审定的控制价*中标费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能力。
1.2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设计单位资格要求:资质须满足①+③或②+③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1.5.1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然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4其他: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二名成员;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无效。
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17:30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获取时间内获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授权委托人携带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至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现场获取。
(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获取,按获取方式要求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地址:917276909@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获取。费用支付方式在致电时将具体告知,获取时间以电子邮件签收之日起计算,获取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价格: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hdgczx.com/)、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zwljt.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东侧)。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七、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亳州林拥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大道西段林拥城药都林海景区 | 地址:亳州市经开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
联系人:蒋腾飞 | 联系人:刘明明 |
联系电话:17755999885 | 联系电话:13665683736 |
招标文件异议 | |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通过邮件(接收邮箱:917276909@qq.com),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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